行业资讯丨全电发票重大“升级”!税局提醒:8月28日起执行
2022-09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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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全电发票”真的来了!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将全面铺开!
近日,随着全电发票受票试点最后扩充至吉林、黑辽大、天津,晋甘宁桂、海南,黔滇青藏等新15省市区!
这意味着,从2022年8月28日起,全国每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都能收取全电发票了。
可以看到,总共分六批开放
- 第二批:自2022年6月21日起,北京、江苏、浙江(不含宁波)、深圳、山东(不含青岛)等五地试点。
- 第三批:自2022年6月21日起,内蒙古、上海、广东(不含深圳)等三地试点。
- 第四批:自2022年7月18日起,河南、河北、湖南、湖北、陕西、江西、安徽、福建、重庆等九地试点。
- 第五批:自2022年7月31日起,青岛、宁波、厦门三地试点。
- 第六批:自2022年8月28日起,吉林、黑龙江、辽宁、大连、天津,晋甘宁桂、海南,黔滇青藏新15省市区试点受票,直至36省市实现全电发票受票全覆盖。
除蒙沪粤外,其他各地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,接收蒙沪粤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,包括“增值税专用发票”、“普通发票”全电发票、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。
相较于之前的传统纸质发票及电子发票,全电发票有以下优点:
- 发票信息全面数字化,实现发票全领域、全环节、全要素电子化。
- 发票版式全面简化,重新设计了票面要素,简化购买方、销售方信息,仅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和纳税人名称;联次全面简化,全票无联次;彻底取消了收款人和复核人栏,会计无需纠结。
- 开票流程全面简化,开票零前置,无需税控设备即可开票,无需票种票量核定即可开票,一个企业确定开票总额度即可开票,且开票额度可动态调整。有网络就可以开票,登录网页、客户端或者手机APP即可开票。
- 电子发票重复入账报销问题彻底解决,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标记发票入账标识,避免重复入账。
- 实现发票自动交付,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交付全电发票,也可通过电子邮件、二维码等方式自行交付全电发票。
- 红字发票处理流程简化,发票未入账时可直接全额红冲,发票已入账时销售方和购买方均可提出红字申请。
在此提醒纳税人收到电子发票需要注意:
1、取消发票专用章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,新版电子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,即电子发票可以没有发票专用章。
2、电子发票查验真伪
很多企业采购时都喜欢要纸质发票,认为电子发票很容易造假,但,全国发票电子化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,接收电子发票只是早晚的事~
3、电子发票必须保存源文件
根据财会〔2020〕6号规定,以电子发票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,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打印件的电子文件,即必须保存OFD源文件,不得以截图等其他形式保存。
很多人都在问:传统电子发票会取消吗?因为全电发票目前正在试验阶段,至少在现阶段全电发票与传统电子发票是共存的。
可以看出,相较于传统电子发票,全电发票的票面精简了许多。整体来说,传统电子发票与全电发票是从节点电子化到全局数字化的升级。
税务总局希望建设全国统一开发、总省两级部署和协同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,支撑发票电子化改革落地,全面推行电子发票。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建设预计耗时2年,工程总投资预算超13亿元。那么,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有多强大?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应用系统建设涉及新建应用系统和配套系统改造,按照标准规范,遵循一体化的建设要求,实现发票从申请、开具、交付、确认、查验、抵扣、风险控制、决策指挥、服务保障等全流程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。另外,发票电子化改革不仅仅涉及到发票自身的管理和服务方式调整,还将牵引推动纳税服务、税款征收、税务稽查、监督内控等其他业务的变革及相关系统的升级改造。
有些企业认为,现在都是电子发票,我重复打印入账抵税,也没关系,反正税务局查的话也查不出来,你这样想,我只能呵呵。现金税四期+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到来,发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已经解决,你的数据是多少,税务局可能比你还清楚。如果不是直接对接消费者的企业,却长期开具大量的个人抬头的发票;存在着大量个人抬头发票报销入账;不用多说这些统统都是稽查的重点!实际经营与开票量严重不符;与同行业相比变动异常等等。发票频繁作废;存在大量跨月红冲发票;发票开具金额满额度明显偏高异常等等。加油费、差旅费、会务费、咨询费、服务费、培训费等发票异常,与经营情况严重不符。企业卖的是钢材,开票却是家具;卖货是10个,开票却是20个;应该开给A公司抬头确是B公司等等,以后这种行为不要再有了。有些企业一缺成本费用,就想到了买发票,殊不知,你省的那点税,还不够罚款的。且买发票属于虚开发票,搞不好还会背上刑事责任。即使你走了账,签订了合同,货物流却没办法一致,一查一个准。
对开、环开发票,说白了,就是基于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,我给你开,你给我开或者再加个第三方。虽然它们都是闭环抵扣,最终未少缴税,但递延了纳税,行政法上还是会按虚开发票处理。比如:员工工资7000元,其中2000元必须拿票来领工资,长期以往,你公司的费用不会异常吗?1、增值税专用发票
3、稀土电子发票
4、卷烟电子发票
5、建筑服务电子发票
6、旅客运输服务电子发票
7、货物运输服务电子发票
8、不动产销售电子发票
9、不动产经营租赁电子发票
10、农产品收购电子发票
11、光伏收购电子发票
12、代收车船税电子发票
13、自产农产品销售电子发票
14、差额征税电子发票(差额开票)
15、差额征税电子发票(全额开票)